中国足协8月12日发布本期裁判评议。中甲第18轮,石家庄功夫对阵陕西联合的两起争议判罚、延边龙鼎可喜安对阵深圳青年人的一次点球判罚,均获评议组确认。评议组同时指出,陕西联合相关两案中,VAR介入均属错误。
曹康鞋钉接触膝关节,红牌维持
石家庄功夫对阵陕西联合,第64分钟。石家庄功夫10号扣球变向,陕西联合25号曹康伸脚争抢。评议组认为,曹康出脚时已无触球可能,鞋钉部位接触对方膝关节附近区域,危及对方安全。裁判员观察位置好,出示红牌。VAR介入,裁判员在场回看后维持原判。陕西联合申诉称曹康并非严重犯规。评议组多数成员认定红牌正确,VAR介入错误。

陕西联合7号禁区内倒地,不判点球
同一场,第90+9分钟。陕西联合7号在对方罚球区内与石家庄功夫39号争抢后倒地,裁判员未判罚犯规。VAR介入后,裁判员在场回看,维持不犯规。陕西联合申诉认为对方39号犯规,应判罚球点球。评议组一致认定:石家庄功夫39号左脚先到位,获得领先身位并正常摆腿试图踢球;陕西联合7号左腿进入对方摆腿路线,且未触球,造成双方接触,随后球才接触陕西联合7号。39号不构成犯规,最终决定正确。VAR介入错误。

延边龙鼎送点,接触点在罚球区内
延边龙鼎可喜安对阵深圳青年人,第29分钟。延边龙鼎20号在罚球区内对深圳青年人28号犯规,裁判员判罚球点球。后经与助理裁判员、第四官员沟通,维持原判。延边龙鼎申诉认为裁判员与其他比赛官员沟通不当,不应判罚球点球。评议组一致认为,现有视频显示,延边龙鼎20号犯规时与对方队员的接触点在罚球区内,点球判罚正确。同时评议组指出,助理裁判员和第四官员的观察角度均无绝对说服力,裁判组在本次判罚中的沟通配合表现不佳。
